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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安排

(適用於網上及面授課堂)

颱風或「極端情況」

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生效時或「極端情況」警告下 上課安排
  • 在上課期間發出
立即停課。
  • 上午6:15至上午11:00之間生效
下午1: 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
(例如:由下午12:30至下午2:20的2小時課堂將會取消。)
  • 上午11:00至下午3:00之間生效
下午6: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
(例如:由下午5:30至下午7:20的2小時課堂將會取消。)
  • 下午3:00以後生效
下午3:00以後停課。

預報發出八號颱風信號

如香港天文台預報將於特定時間(例如於下午一時四十分或之前)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原定於該時間內進行之課堂將會取消。


暴雨

「黃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 上課安排
  • 在辦公時間前發出
在當時的交通及天氣情況許可下,同學應如常上課。
  • 在辦公時間內發出
所有課堂將繼續,而各部門辦公室亦會如常運作。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上課安排
  • 在上課期間發出
繼續上課至該課堂完結。
  • 上午6:15至上午11:00之間生效
下午1: 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 (例如:由下午12:30至下午2:20的2小時課堂將會取消。)
  • 上午11:00至下午3:00之間生效
下午6:00前的課堂將會取消。 (例如:由下午5:30至下午7:20的2小時課堂將會取消。)
  • 下午3:00以後生效
下午3:00以後停課。

備註:

  • 課堂如因天氣惡劣而需作出特別安排,本院將透過內聯網另行通告。
  • 教育局在惡劣天氣期間宣佈的上課安排不適用於本院。
  • 所有因天氣惡劣而取消的課堂,將會作出補課的安排,有關補課的詳情,同學應與相關科目導師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