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條件取錄通知書之申請人,並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取得五科^*(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第二級或以上,請於學院指定網頁確認學位:
^ 如該五科的其中一科為「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則最低入學要求為在該科取得「達標」成績,以及在其他四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取得第二級成績。數學科延伸部分(單元一或單元二)第二級成績亦被接受為最低入學要求的五科之一。
* 申請人也可提供「應用學習科目」的成績作申請之用。
# 非華語文憑試考生可用以下中國語文資歷作文憑考試中國語文入學要求的另外選擇:
首選以下專修的申請人的入學面試安排:
指定專修的錄取視乎確認學位時的學位餘額而定。